首页 > 民政新闻 > 民政要闻

邓州市强力推进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时间:2009-04-14 来源:

邓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迅速行动,强力推进。截至114,全市一次性生活补贴所需资金已全部到账,发放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115即以现金形式开始发放,118日前全部完成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111日晚,邓州市立即召开市委常委会,就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南阳市委常委、邓州市委书记刘朝瑞要求工作做到不折不扣,达到公开、透明,按时限提前完成工作任务。市长刘树华要求各级各部门把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把好事办好、实事办事。112,市委召开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工作动员会议,全市28个乡镇和民政局、财政局、农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要求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明确任务和时限,大力加强宣传,公开发放范围,公布发放标准,务必于118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对象手中。

二、制定方案,规范程序。根据邓州城乡困难群众相对较多的实际情况,市委、市政府认真研究制定发放方案,印发了《中共邓州市委办公室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城乡困难群众2009年春节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邓办20096号),明确指导思想、救助对象、补贴标准、发放时间、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内容,要求从113日起18日,按照宣传发动、召开会议、摸底排查、拔付资金、核对发放、检查验收等工作步骤,确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对象手中。

三是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目前,邓州市民政局抽调60多名中层干部和骨干力量,组成28个工作队,由局长带队,赴各乡镇具体指导发放工作,确保一次性生活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人,不漏一户,不少一人。

四是强化监督,违纪必究。邓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采取日通报制度,加强对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通报进度,督促落实,保证补贴资金按要求发放到位。对挪用或滞留补贴资金,不按时发放补贴引起不良后果的,给予主管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对于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邓州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