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
认定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的公告
时间:2009-04-14
来源:河南民政厅
豫民公告〔2008〕28号
依据《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第29号令)的规定,经过对申请资格认定的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提交材料的认真审核和现场核查,河南省假肢中心、河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南阳市肢体康复中心、德林义肢矫形康复器材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南京舒乐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武汉德诚义肢矫形康复器材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符合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条件,具备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