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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农村低保复核认定、提标、扩面和分类施保工作进展顺利

时间:2009-07-27 来源:

截至527,郑州、开封、鹤壁、焦作、商丘、周口、驻马店7市已经完成复核认定、提标、扩面、分类施保工作,正在整理档案和备案表。洛阳、平顶山等11个市的部分县(市、区)已完成复核认定,部分县(市、区)正在公示、审核和审批。

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在年人均750元至1440元;保障面在4.5%左右,一、二、三类救助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为60元、50元、40元。多数省辖市在610日前可以完成复核认定、提标、扩面、分类施保工作,620日前可以完成建立台账、档案和上报备案表工作,6月底前全省各地可以完成工作任务。(低保处  张伟)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