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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颢

时间:2009-07-28 来源:

  程颢(1032~1085),教育家。  字伯淳,人称明道先生,宋洛阳人。与程颐为同胞兄弟,世称“二程”。其家历代仕宦,曾祖父程希振任尚书虞部员外郎,祖父程遹赠开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父程珦官至太中大夫。自幼深受家学熏陶,在政治思想上尤受父程珦影响,以非王安石新法著称。登进士第,历任永兴军邗县(今陕西户县)和江宁府上元县(今江苏南京)主簿、晋城县令。宋神宗熙宁初,入朝为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与王安石议新法不合,出任签书镇宁军判官等。元丰八年(1085),病死。与弟程颐开创“洛学”,奠定了理学基础。在教育上,先后在嵩阳、扶沟等地设学庠,并潜心教育研究,论著颇巨,形成一套教育思想体系。程颢提出,教育之目的乃在于培养圣人,“君子之学,必至圣人而后己。不至圣人而自己者,皆弃也”。孝者所当孝,弟者所当弟,自是而推之,是亦圣人而已矣”即认为教育最高目的要使受教育者循天理,仁民而爱物,谨守封建伦常。学《论语》、《孟子》则为“知道”,“读《论语》、《孟子》而不知道,所谓虽多亦奚以为?”《大学》、《中庸》亦不可不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明此理也”而《中庸》“天理也,不极天理之高明,不足以道中庸”。总之,教育必以儒家经典为教材,以儒家伦理为教育之基本内容。程颢还提出,读书以期“讲明义理”,注重读书方法,“读书将以穷理,将以致用也”,不可“滞心于章句之末”,为此者乃“学者之大患”。同其理学思想一样,程颢的教育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后人为求学统渊源,于他讲学之处立祠或书院以为纪念。宋仁宗嘉佑元年(1056)于京师讲《易》处(今河南开封繁塔之左)立二程祠。明成化二十年(1489),河南巡抚李衍就二程祠建大梁书院,祀二程于讲堂。另嵩阳书院亦为纪念两程所立。《嵩阳书院志·序》称:“嵩阳书院,宋藏经处,两程夫子置散投闲与群弟子讲学地也”。其著述后人辑录为《河南二程遗书》,其中包括杨时编辑之《粹言》、朱熹编辑之《遗书》(即《二程语录本》原本)、《外书》和程颢之《文集》。
  程颢、程颐兄弟,世称“二程”。二程十五六岁时,受学于理学创始人周敦颐。宋神宗赵顼时, 建立起自己的理学体系。二程的学说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但基本内容并无二致。皆以“理”或“道”作为全部学说的基础,认为“理”是先于万物的“天理”, “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万事皆出于理”,“有理则有气”。现行社会秩序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则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对”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强调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于气禀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恶。所以浊气和恶性,其实都是人欲。人欲蒙蔽了本心,便会损害天理。“无人欲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理、灭人欲”。要“存天理”,必须先“明天理”。而要“明天理”,便要即物穷理,逐日认识事物之理,积累多了,就能豁然贯通。主张“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的修养方法。二程宣扬封建伦理道德,提倡在家庭内形成像君臣之间的关系。程颐还反对妇女改嫁,宣称“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流毒颇深。二程的著作有后人编成的《河南程氏遗书》、《河南程氏外书》、《明道先生文集》、《伊川先生文集》、《二程粹言》、《经说》等,程颐另著有《周易传》。二程的学说后来由南宋朱熹等理学家继承发展,成为“程朱”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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