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四项措施抓好敬老院队伍建设
时间:200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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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配齐配强人员。按照工作人员与供养对象人数1︰7的比例,选聘一批组织观念强、思想素质好、甘于奉献的人员充实到敬老院管理服务岗位上,定岗、定责、定任务,保证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二是搞好教育培训。对全市敬老院院长进行定期培训,各县(市)区以管理规范的敬老院为培训基地,采取领导授课、优秀院长和工作人员现身说法以及实地观摩等方式开展全员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业务素质与服务意识。三是严格考核管理。对敬老院员工实行聘任合同制,制定百分考核办法,严格考核标准,落实奖惩措施,每半年组织一次由全院五保老人参加的民主测评,对工作突出、院民满意度高的管理服务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连续2次半数以上院民有意见的予以辞退。四是落实工资待遇。市政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明确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600元,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随当地服务行业平均工资标准的提高及时调整。通过工资福利待遇的落实,调动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积极性,稳定服务队伍。(平顶山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