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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部署2010年全省民政工作重点

时间:2010-01-27 来源:

123,我省召开2010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09年民政工作,安排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同时部署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0年主要工作是:

(一)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标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2000元,年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200元;加强救助制度规范化建设,出台《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提高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确立敬老院的法人地位;完善医疗救助机制,全面推进同步结算制度;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完善救灾管理体制,提高紧急救援能力。

(二)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市辖区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要不低于300平方米,县级市和县城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要不低于200平方米,按照“不低于上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标准落实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加快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矿企业所在地、新建住宅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自治组织的组建工作,推进居民自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完善社区服务体系,着力发展城中村、新建小区、困难群众相对集中的小区、流动人口聚集小区的社区服务。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制定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意见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全面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完善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制度,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三)积极推动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将福利彩票发行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实施“一把手”工程,加大彩票销售奖励力度和宣传力度,加强销售网络建设,丰富彩票品种和玩法结构,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监督管理。2010年确保销售25亿元,争取销售30亿元。

(四)建立健全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大力发展社区为老服务实施,鼓励发展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完善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扶持优惠政策,深入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财政补贴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特困老人、孤老、高龄老人提供照料服务;加强城市“三无”老人供养和照料服务工作,通过公办社会福利机构供养、政府购买民办养老机构收养服务、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等多种方式,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服务。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制度。完善孤儿养育制度

(五)全面落实完善拥军优抚安置政策。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全面推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深化自谋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加强技能培训制度建设,探索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新模式,提高自谋职业率。认真落实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稳妥推进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认真做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按期完成安置任务。

(六)大力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抓住国家加大民生投入的机遇,争取将更多的民政公共福利设施建设项目纳入民生建设总盘子,重点加强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类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