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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提高社区办公经费和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标准

时间:2010-05-13 来源:

近日,安阳市人民政府决定适当提高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和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标准。

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由1000元/月提高到1200元/月。社区居委会主任(含支部书记)的生活补贴标准由850元/月提高到1100元/月。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含支部副书记、计生管理员、大学生社区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由800元/月提高到1050元/月。社区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以后,应由单位交纳的三项社会保险金标准相应提高。2009年底前在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上工作满15年以上,离职后无固定收入的,生活补贴标准由300元/月提高到500元/月。

2010年起,应由市财政负担的经费,以2009年对社区补助的实际支出部分和本次提标市财政负担部分之和作为基数,下划到区政府,纳入财政预算;今后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对新设社区所需办公经费和社区干部生活补贴经费应由市财政承担部分,也将及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体制。通过这些举措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办公经费和干部生活补贴随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自然增长机制。同时鼓励大力发展社区经济,通过开展低偿、有偿社区服务增加社区集体经济收入,用于社区经济再发展和办公经费不足部分的补充。(安阳市民政局王国红)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