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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积极探索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新模式

时间:2010-05-15 来源:

范县位于我省东北部,豫鲁两省交界处,面积560平方公里,总人口50万人,210乡,574个行政村。范县处于黄河滩区和滞洪区,洪涝灾害频繁,生产条件差,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贫困人口多,优抚对象多,社会救助任务繁重。近年来,范县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作为化解基层矛盾、切实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来抓,积极探索城乡社会救助新模式,创造性地推行“三级民政事务网络”工作新机制,即成立村级民政议事委员会、乡镇民政理事委员会、县民政监事委员会,实行县、乡、村民政事务三级管理、三级审定的运行模式,重点加强村级民政议事委员会建设,使全县社会救助工作逐步走上了公开、规范、高效的轨道,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民政工作的开展。其主要做法是:

一、创新机制,健全社会救助监督网络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社会救助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但是,乡镇机构改革后撤销了乡民政所,民政工作归入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受人员、经费、时限等因素的影响,对城乡低保、五保户认定、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的调查核实和动态管理存在较大困难,“关系保”、“人情保”、“应保未保”等现象时有发生,时常引发群众上访事件。针对这种状况,范县积极探索有效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监督的方式方法,民政局党组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确定让群众切实参与到社会救助管理中的思路,在全县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位一体的三级社会救助工作新网络,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目前,全县建立村级民政议事委员会574个,乡级民政理事委员会12个,县级民政监事委员会1个。其中,村级民政议事委员会是三级网络中最关键最重要的部分,负责受理村民的各项民政业务申请,特别是救灾、救济、优抚、低保、五保人员的资格初评,宣传各项民政政策法规、监督救助工作落实情况等。村级民政议事委员会成员由群众推选威望高、办事公道、有议事能力、熟悉情况的村民代表、老党员干部、大学生村官、民政对象代表组成。县、乡两级民政事务监督机构成员分别由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对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进行监督。在全县形成了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各级民政事务监督机构具体落实的监督体系。

二、规范运行,全程监督,确保社会救助工作阳光操作

加强社会监督,对社会救助工作实行“阳光操作”,是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公平公正的关键。为此,范县从规范救助程序入手,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三级民政事务网络”的监督作用,使社会救助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认真组织民主选举。为强化监督,打造阳光民政,充分发挥“三级民政事务网络”的社会监督作用,范县制定了《民政议事委员会规则》,对其性质、组成、产生办法和工作职责都做了明确规定:民政议事委员会一般由5-7名成员组成,成员由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原则上村主要在职干部及其近亲属除外,成员中必须包括1名民政工作对象,大学生村官也可兼任成员。成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或出现空缺,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提名,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罢免或补选。村民政议事委的工作接受县民政局、乡镇政府、村两委和群众监督。

(二)规范救助工作程序。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三级审定的运行模式,明确了审批工作的“四严格”、“四公开”、“二核实”、“二不批”的要求。即:严格程序、严格对象、严格标准、严格纪律;公开政策标准、公开工作流程、公开保障对象、公开监督电话;核实家庭成员、核实家庭收入;审批手续不齐不清不批、未按规程办理不批。

1政议事委员会评议。村级民政议事委成员对申请救助的村民逐户调查家庭生活情况,并召开4/5以上民政议事会成员会议,逐户评议。2/3以上的成员讨论通过,方可在救助申请表上签署评议意见。然后将评议记录和评出的人员名单提交村民委员会。对于未经村民政议事委民主评议的,县、乡不予受理。

2村委审查。村委会就村政议事提交的评议名单逐户核实,召开村委会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并做好会议记录。将复审后的人员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后,村委会签署审查意见,一并报乡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3、乡镇审核。乡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对村报材料,逐项审核。组织人员于7日内核实村民委及村委会公示情况和申报程序,对申请人员逐户调查。调查后对所有申请人名单再次在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书面告知理由。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乡镇民政理事委员会监督审议通过,再报乡镇政府审批后,乡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将救助申请材料等规范整理后报县局备案批复。

4、县局批备。县民政局按规定要求审核乡镇材料,及乡村履行程序情况,以不低于40%比例随机抽查村户。对符合条件的乡镇进行批复后,将批复的申请人名单报县民政监事委员会,并返回乡镇公示7天,接受县民政监事委员会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无异议的,办理银行社会化发放手续。

严格的工作制度、严密的操作程序,使该县农村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工作真正实现阳光化操作、规范化管理。

(三)强化社会监督。利用村务公开栏、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将低保、五保等救助政策、办理条件、保障标准、申办程序等,进行全方位公开。县、乡民政部门都公开了咨询监督电话,接受全社会监督,随时受理咨询、信访和投诉。县民政局还设立了重大民政事务稽核办公室,采取核审档案、随机抽查、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重点检查低保、五保对象认定是否准确,程序是否规范公开,操作是否民主公正等事项,确保社会救助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三、主要成效

(一)扩大了民主参与,完善了民主监督。“三级民政事务网络”以群众直接参与为基础,变原来的体外监督为体内监督。“寓监督于民主管理”的监督方式,使群众既是社会救助工作的参与者和监督者,更是受益者,民主权利得到了充分尊重和体现,极大地激发了大家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的主人公意识,全县3400多个村民政议事委员会成员成了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救助对象的贴心人。

(二)密切了干群关系,巩固了执政基础。“三级民政事务网络”机构成员来自群众,代表民意,集中民智。尤其是村民政议事委员会在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对象的调查摸底、民主评议过程中,从事大量基础性工作。有效解决了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力量不足、对村情民意了解掌握不及时等问题,提高了民政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改变了原来村两委直接指定低保、五保等民政对象的做法,形成了民政议事委员会与村两委相互制约监督、共同决策民政事务,接受群众监督的工作格局。

(三)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三级民政事务网络”的广泛推行,采取层层监督、上下联动、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使民政救助部门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失误不足,彻底改变了以往群众诉求不畅,权利得不到及时保障的情况,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率也明显提升。濮阳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