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出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服务规范
时间:201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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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民政厅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河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要求,制定出台了《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服务规范》。该服务规范对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组织机构、人事管理、档案管理、供养规范、服务标准、膳食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安全保障以及村级“五保大院”管理等方面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该服务规范的实施,对于今后加强我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促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权益将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厅办公室 社会救助处)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