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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民”、“庶民”、“百姓”

时间:2010-11-12 来源:
    远古时代,居住在中国中部地区的炎帝和西北部的黄帝族,联合东部的夷族,打败了由南方侵入中部地区的九黎族,抓获了大批俘虏。这些俘虏就成了炎、黄族人的奴隶,称为“黎民”。
    炎、黄族联盟,是由约一百个氏族组合起来的。每个氏族都有一个以示区别的姓,所以这一百个氏族的人就统称为“百姓”。他们打败九黎族后,分别占有不同数量的生产资料和奴隶。可见,当时“百姓”是贵族、奴隶主,是同“黎民”相对立的统治阶级。
    到了商代,“百姓”发生了分化,一部分变成了穷人,沦为“庶民”。但庶民不同于奴隶,是享有议论朝政、参与祭礼和随便迁徙权利的自由民。
    由此可见,黎民、庶民、百姓在战国以前是三个不同的阶级。后来,到战国时期,由于各诸侯互相兼并的结果,许多“百姓”特权丧失,便和庶民处于同等地位了。
    (摘自2010年11月6日郑州日报郑风版  作者:陈永坤)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