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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时间:2011-07-01 来源:

一是62日省民政厅迅速下发《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民办养老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部署对全省各地民办养老机构进行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自查和普查工作。二是66日—9日,省民政厅组织工作组对驻马店、新乡、焦作等市部分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情况,采取不打招呼的形式进行突击检查。省民政厅工作组已经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整改要求。下一步省民政厅还将适时派出督导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地进行抽查、回访,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规范老年公寓的管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三是614日,省民政厅在郑州召开全省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会议。各省辖市、各直管县(市)民政局分管局长(老龄办主任)、负责承办养老服务机构审批管理的科长,部分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分析全省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养老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四是各地民政部门积极组织精干力量,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排查的重点是“五防”,即防食物中毒和食品霉烂变质、防火,防老人意外摔伤,防老人走失,防老人财物被盗。对于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硬件设施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服务不规范、不到位和无证经营的问题,限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严格规范老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完善安全用火、用电制度、护理人员值班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入住老人外出请销假制度等,用制度规范安全管理,明确岗位责任。

各级民政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属地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研究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下一步将改进年检方法,定期主动公开年检合格单位,设立养老服务监督举报电话,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开展评选优秀养老机构、优秀院长、优秀护理员活动,激发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职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