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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民政工作前沿“阵地”

时间:2011-08-08 来源:《中国社会报》2011年8月4日 第二版
本报讯 河南省汝州市日前在20个乡镇、街道统一举行了挂牌仪式,恢复乡镇(街道)民政所机构设置,并选聘了村级民政助理员,为乡、村民政工作搭建了一个运转协调、保障有力、服务高效的工作平台,确保了民政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运转。
多年来,基层民政组织在基层民主建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救灾等民生工作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在2005年的乡镇机构改革中,该市乡镇(街道)民政所被撤销,部分民政干部被转岗或分流,乡镇(街道)民政力量大大削弱。近年来,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一直是困扰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难题。随着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工作领域不断扩大,民政业务不断拓展、任务逐年攀升,覆盖城乡、解决民生、全方位救助的社会救助制度陆续出台、完善并实施,这些惠民政策都需要基层民政部门和一线民政工作者去落实,基层民政工作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汝州市除了明确各乡镇(街道)一名副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具体负责民政工作外,还决定统一恢复基层民政所机构设置。该市编办核定了115名财政编制,每个乡镇(街道)配备4-5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基层民政和社会救助工作,将民政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予以足额安排。该市还选聘了一批大学生村干部担任民政助理员,协助市民政局和基层民政所开展各项民政工作,定期走访困难群众和民政对象,掌握翔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接受本村(居委会)的低保申请和困难群众救助申请,并入户核实,做好初审上报及其他相关工作。

  乡镇(街道)民政所的建立和村级民政助理员的设置,构筑了汝州民政工作“市、乡、村”三级联动体系,有效缓解了基层民政工作压力,极大提高了民政工作效能,增强了民政工作者与群众之间的感情。来自汝州市夏店乡的低保户张老汉告诉笔者,“现在有事在村里直接找民政助理员,去乡里就到民政所,办事方便的很,因为那是咱困难群众的家啊!”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