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全面启动为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工作
时间:2011-08-29
来源:优抚处
根据民政部部署,近日我省全面启动为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工作,预计涉及我省40万左右农村籍退役老兵。
从2011年8月1日起,国家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1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围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考虑到明年新增人员落实政策,全省这次普查的年龄为195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
省民政厅在先期试点、调查摸底、积累经验的基础上,于8月22日召开的全省优抚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专题部署。整个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工作于8月下旬全面启动,按照个人申请、初审复核、会审认定三个程序分步实施,稳步推进,至10月中旬基本完成。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