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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出台资助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优惠政策

时间:2011-11-28 来源:郑州市民政局
    日前,郑州市在我省率先出台并试行《郑州市资助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办法》(郑民文2011218),明确了具体资助标准:一是自(改)建补贴。郑州市范围内自建养老服务房屋新增床位按每张3000元标准补贴;改建养老服务房屋新增床位按每张2000元标准补贴;郑州市辖县(市)补贴标准减半。二是床位运营补贴。按照养老服务机构入住的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数量,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床位运营补贴。此《办法》适用于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或其他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依法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福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此举对推动全市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