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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采取措施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期间灾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时间:2011-12-08 来源:救灾救济处
我省去冬今春出现了冬春连旱,今年入汛后,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不断发生,部分地区灾情十分严重。其主要特点是: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多灾并发,局部重复受灾。灾害造成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群众住房倒塌或损坏,人员伤亡,群众被紧急转移安置,部分公共基础设施遭到不同程度损坏,经济损失严重,给灾区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困难,今冬明春救助工作任务艰巨。
面对严峻的冬春救济形势,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认真履行部门职责,采取措施,切实落实好各项救灾工作方针政策,认真安排部署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确保灾区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年,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受灾群众之中。
一是认真调查摸底,准确核定救助对象。为及时、准确掌握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不留死角,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各地民政部门合理调配工作力量,多次对灾区群众的生活状况进行认真摸底排查,澄清底数,并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将受灾群众划分为自足户、自救户、扶持户、救济户四种类型,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准确核定需政府救助对象。在此基础上,根据救济时段和家庭经济状况,按照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建立了救助台账,对灾区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救助方案。据各地统计上报,今冬明春期间(今年12月至明年5月底),全省需政府口粮救济人口329.36万人,需政府救济粮数量16.05万吨,92.25万人越冬御寒衣被救助
二是积极争取中央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2011年10月21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向国家民政部、财政部报送了《关于申请今冬明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的请示》(豫民文〔2011〕287号),以争取中央救助资金支持。待中央资金下达后,省民政厅将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下拨资金帮助地方解决冬春期间灾区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三是及时下拨因灾倒房恢复重建资金。今年,我省因灾倒塌群众住房需政府帮建16608户、4万余间。为尽快帮助倒房群众恢复重建,2011年11月3日,我省及时下拨中央倒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1亿元,省财政配套资金1200万元。各级民政部门严格按照民政部《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部门职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本级财政资金投入,着力推进民房恢复重建目前倒房重建工作进展顺利,部分群众已陆续搬入新居。但由于今年我省秋汛时间较长,现已进入冬季,部分尚未建成的群众住房已无法施工。为妥善解决好这部分倒房群众临时住所问题,各级民政部门提早谋划倒房群众的过冬安置工作,制定了周密、细致的工作方案,采取借用工房、租用私房、群众互助等措施,确保倒房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四是认真做好“双节”期间走访慰问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认真落实民政部门工作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安排及时下拨困难群众“双节”期间慰问救助资金,切实做好省四大班子领导“双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的各项准备工作。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