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双节”补贴提高一倍
时间:201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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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 12月15日,民政部与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有关工作,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并于近日下达。
据介绍,此次补贴发放的范围是:全国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
补贴标准比2011年提高一倍,分别是: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360元。
民政部、财政部要求,各地要认真审核补贴对象,规范发放程序,公开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使发放工作透明公开,确保专款专用。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