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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为18万烈军属统一颁发光荣牌匾

时间:2012-01-17 来源:优抚处
为进一步发扬拥军优属光荣传统,体现党和政府对烈、军属的关心、关爱,增强烈、军属的政治荣誉感,我省将在春节前为全省18万烈、军属统一颁发“烈属光荣”、“军属光荣”牌匾。
我省是革命老区,历来有着爱国拥军的光荣传统,全省目前共有烈军属18万多户。为让“光荣之家”真正光荣起来,营造更加良好的征兵工作氛围,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出台了有关意见,要求各地在新兵入伍时开欢送会、戴光荣花、挂军属光荣牌。为贯彻好此通知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下发了为全省烈军属颁发光荣牌匾的通知,对颁发的对象、时间、形式和悬挂位置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
“烈属光荣”、“军属光荣”牌匾以省政府名义颁发,落款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光荣牌匾由省民政厅统一制作,经费由省财政负担,悬挂工作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组织实施。首次颁发于今年春节前完成。今后,结合应征青年入伍、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士官、军队院校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国防生毕业、大学生特招入伍及批准烈士等时机随时颁发牌匾。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