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201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2-02-17 来源:厅规划财务处
省民政厅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省民政厅内设14个职能机构,归口预算管理单位1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全供事业单位8个,差供单位2个。2012年民政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抓好城乡低保的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减灾救灾水平;加快社会养老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加强婚姻登记,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二)人员构成情况
省民政厅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编制1,997人,其中:行政及参公编制179人,事业编制1,818人;在职人员1,993人,离退休人员527人。优抚对象医疗床位1,118个,在校学生3,83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加强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慈善事业为主要内容的民生保障工作;推进以村(居)民自治、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区划调整和界线管理为重点的社会管理工作;强化地名服务、殡葬改革与服务、社会福利服务、社区服务、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公共服务工作;强化民政机关、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和基层民政队伍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2年度收入预算104,64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8,513.6万元,增加1040.6万元,增长2%;政府性基金收入56,393.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或彩票发行费1,314万元;部门结余6834.4万元,其他收入1,590.9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2年支出预算104,646.7万元,其中财政拨38,513.6万元,增加1040.6万元,增长25%;政府性基金收入56,393.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或彩票发行费1,314万元;以前年度结余6834.4万元,其他收入1,590.9万元。
2012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671.9万元,占7.4%;商品服务支出2,332.3万元,占2.2%;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3,684.3万元,占3.6%;项目支出90958.2万元,占86.9%。
201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621.9万元,占17.2%;商品服务支出1,417.1万元,占3.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56.7万元,占7.4%;项目支出27,617.9万元,占71.7%。主要项目是:自然灾害救助、城市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艾滋病致孤人员和导致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生活救助经费、优抚安置生活补助、城市低保等。
201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81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5.2万元,公务接待费18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85.8万元。
附件1:2012年部门财政拨款明细表及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2:2012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