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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政策法规建设步伐

时间:2012-03-07 来源:厅老龄处
    近期,我省注重加强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创制,围绕政策体系成龙配套的目标,大力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养老服务政策,全省社会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日趋完善。
一是省政府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豫政[2011]80号),省老龄委颁布了《河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二是省民政厅制定了《河南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快建设河南省12349居家养老服务呼叫网络的通知》、《河南省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和《河南省养老服务机构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联合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三是已有郑州、安阳、信阳、驻马店、漯河、商丘、濮阳、洛阳等8个省辖市政府出台了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文件。开封、平顶山、周口、许昌、济源等5个省辖市已将文件初稿报市政府审定。其余省辖市的文件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全省有12个省辖市出台了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四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得到保障。郑州、安阳、信阳、驻马店、漯河、商丘、濮阳、洛阳等8个省辖市建立了针对养老机构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上述8个市还建立了专项经费保障机制,按照老年人口规模安排老龄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其中郑州市财政每年拨付500万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经费,并按每位老年人每年2元的标准拨付老龄工作经费;驻马店按每位老年人每年1元、新乡按1.5元、商丘按0.5元、漯河按1元的标准预算老龄工作经费。商丘市建立了80岁以上低保老人的高龄补贴及城市“三无”老人补贴制度。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