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三项措施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时间:2012-04-09
来源:洛阳市民政局 董华武
一是全面实行免除基本丧葬费。为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引导群众自觉接受并支持火化,洛阳市从2012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免除基本丧葬费用的殡改惠民政策。免除范围和对象为:洛阳市城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市区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洛阳户籍的学生;驻洛部队现役军人;与在洛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以上、在洛居住的外来打工人员;公安司法机关经办处理的无名尸体和案件纠纷遗体等,在洛阳殡仪馆进行遗体火化,其丧属或承办单位在办理遗体火化时,均实行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城市区(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吉利区、高新区、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伊滨区)实施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项目和标准是,普通殡仪车运尸费300元(本市行政区域内);平板式普通火化机遗体火化费280元;普通遗体冷藏柜存放费(3天)150元;卫生防(腐)护用品80元。每具遗体火化免收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共计810元。
二是大力开展墓地复耕还田工作。去年11月28日,洛阳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殡葬改革做好墓地复耕还田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市领导任组长的墓地复耕还田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成立了相应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墓地复耕还田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多个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墓地复耕还田进展情况及时督导、通报。截至去年底,全市共平掉23914个坟头,墓地复耕还田工作成效明显。市民政局下一步将协调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督促推进此项工作。
三是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洛阳市在开展墓地复耕还田工作的同时,为解决群众安葬难的问题,加大了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的规划和建设,要求各县(市)要利用殡仪馆内现有设施和空地建设公益性骨灰堂,免费为辖区群众存放骨灰,同时按照人口实际分布情况,要求每个乡镇建设的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不少于1个。此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规划选址,2012年3月底前开工建设,9月底前全部完工。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