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第十三次民政会议精神的通知
时间:2012-05-02
来源: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民政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民政局:
2012年3月19日,国务院召开了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会议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全面回顾总结了“十一五”时期的民政工作,科学规划部署了“十二五”时期的民政工作,对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好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
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深刻阐述了民政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尤其是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具体措施,为我们明确职能定位、做好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这次会议是一次解放思想、统一认识、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催人奋进的重要会议,必将对民政工作的改革发展创新产生重大而又深远的影响。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的重要意义,迅速抓好会议精神的汇报传达学习。一是要及时将这次会议精神向本地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汇报,并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建议,争取党委政府更多的重视和更大的支持。二是要及时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特别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和李立国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采取集体组织学、个人自觉学、座谈研讨、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多种有效形式,深刻领会会议精髓,掀起学习热潮,并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结合起来,把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上来,把干劲凝聚到“十二五”的发展大计上来,把工作积极性引导到实现具体工作目标上来。三是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学习宣传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的强大声势,营造重视、关心、参与和支持民政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真抓实干,把会议精神落实和体现到各项具体工作中
各地要围绕贯彻落实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贯彻落实意见。要对照全国民政会议工作部署,对各自工作进行深入思考、系统梳理、科学规划,切实明确方向、明确思路、明确任务,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推动工作创新发展,为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作出贡献。各地要继续抓好本地“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充实、完善和落实。没有出台的,要尽快出台。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确保纳入规划的项目都能得到顺利实施,力争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和为民服务手段得到进一步提高。要抓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地要对照2012年工作任务,结合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的新要求,对今年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再分解、再落实,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同时,要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培植和打造年度民政工作的“精品”和“亮点”,推进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调查研究,积极研究探索民政工作发展新思路、新途径
加强调查研究,对于民政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能,进一步推动政策创制、工作指导和督查落实具有重要作用。各地要按照会议关于“着力推进民政部门职能转变,着力创新民政工作体制,着力扩大民政事业的社会参与”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工作发展的新思维、新路子,力争解决一批社会发展需要突破和规范的热点难点问题、民政事业发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推动全省民政事业更上新台阶。同时,各地要组织力量,认真总结过去五年的民政工作,积极思考今后五年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筹备开好我省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