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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村敬老院全部定为事业单位

时间:2012-05-11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南昌5月10日电  (记者魏本貌)记者日前从江西省民政厅获悉:为破解农村敬老院多年来的发展难题,江西省政府出台政策,将江西全省1606所农村敬老院全部明确定性为事业单位法人,将增加3200多个事业编制,省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工作人员工资补贴。

  因为历史原因,敬老院单位性质长期不明确,成为困扰五保供养事业发展的瓶颈。为此,江西省明确政策以解决敬老院机构性质、工作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将全省由政府举办的乡镇(街道)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统一命名,明确其主管单位为乡镇人民政府。同时进行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设立独立法人账户,明确资产产权归属,保障其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