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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规划财务工作

时间:2012-05-29 来源:厅规划财务处
近日,省民政厅召开2012年全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规划财务工作,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冯昕、副厅长孟超作重要讲话,就如何做好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规划财务工作,更好地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提出了要求,并对今后一段时间的主要任务作了部署。
(一)在加快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科学规划布局服务设施项目。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十二五”三个民政专项规划的契机,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把以基本养老服务、社区服务和防灾减灾为重点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抓紧纳入各级民政“十二五”规划中建设工程的立项、论证、审批工作,以推动体系建设为重点,科学布局、合理安排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二是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积极争取财政加大投入,尽全力把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投资和财政预算,尤其是争取政府重点加大对救灾减灾、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孤老孤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设施建设的投入,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和投资驱动作用。继续统筹用好福彩公益金,加大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有利于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政府优惠政策和社会资金,对适宜市场化运营的公办项目,尽量采取市场化运营模式,鼓励和引导民间力量参与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三是强化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要按照基本建设的程序和要求,结合民政项目的特点,进一步规范项目各环节的运行,切实推动项目储备前瞻化、规划设计开放化、审核报批流程化、资金投入透明化、招投标公开化、预算执行固定化、决算验收严格化,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合理、资金安全、质量可靠,确保把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建成“优质工程”、“放心工程”、“廉洁工程”
(二)在切实抓好诸项规划的发布和实施方面,一是科学制定规划实施方案。二是细化分解规划目标。三是完成规划项目申报。“
(三)在全力争取民政资金的筹措落实方面,一是关注大局。密切关注中央、省有关大政方针,关注国家重大区域规划布局、资金重点投向、关注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动向和财政政策的变化,在争取资金时做到有的放矢、有据可依。二是积极争取。要结合民政事业发展现实需求,深入研究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主动争取,取得重视和支持,使更多的民政项目和经费列入政府预算。三是加强沟通互动。主动与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沟通,使他们更广泛、深入地了解和理解民政工作的困难和需求,主动帮助和支持民政工作,解决工作难题和事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四)在全面提高业务队伍整体素质方面,针对目前民政系统规划和基本建设管理水平不高、民政事业费预算管理精细化程度不够、政府采购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财务队伍薄弱等突出问题,省厅将继续加大财务管理、基本建设与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活动,分批对全省民政财务和统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