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新闻 > 民政要闻

省民政厅扎实做好我省冬春期间灾区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

时间:2012-06-13 来源:
去年,我省出现了冬春连旱,特别是入汛后,部分地区又相继遭受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袭击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影响较大,粮食产量不平衡性较大,致使受灾群众冬今春面临的生活困难较多,冬春救助工作任务仍然繁重。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省民政厅及时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安排部署冬春救助工作。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2011-2012年度全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措施落实各项政策,有效保障救助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任务。
一是对受灾群众生活状况认真调查摸底。为及时、准确掌握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无误,基层民政部门按照个人申请、群众评议、乡(镇)审核、县(市、区)审批等程序,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将受灾群众划分为自足户、自救户、扶持户、救济户四种类型,分类排队,登记造册核定需政府救助对象。并根据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建立救助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救助方案。省民政厅和省辖市民政局根据各地上报的情况,及时派出工作组,采取重点、抽样、典型等三种调查方法,对各地灾情及灾民需救助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估,确保了需政府救助对象确定准确,不留死角。
二是及时安排资金对生活困难群众落实救助。全省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认真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救灾工作体制要求,及时安排本级财政资金,专项用于冬春期间灾民生活救助冬春期间,全省安排冬春救助资金3774.14万元,其中,省级1000万元、市级1032.2万元、县级1741.94万元。在救灾款物的管理发放上,各地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结合村务公开,严格遵循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了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位,确保了受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截至5月底,全省救助生活困难群众350.36万人、118.25万户。
三是认真做好“双节”期间走访慰问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及时安排 “双节”期间四大班子领导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专项资金180万元,对特困群众给予了重点救助。各地也安排了部分资金,开展了“双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
四是积极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和互助互济活动。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本地优势,积极组织灾区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自救,千方百计增加灾区群众收入,引导灾区群众开展亲友相帮、邻里互助等活动,进一步增强灾民的抗灾自救能力。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