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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民政法制宣传周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时间:2012-06-13 来源:厅办公室
2012年河南省民政系统法制宣传周活动圆满结束。此次民政法制宣传周活动由省民政厅组织,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参与,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民政,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主题,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向社会宣传民政法律知识,为民政工作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此次活动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省民政厅领导高度重视,在活动开始前专门开会部署,进行了充分细致的调研工作,摸清了群众对民政法制的认识现状和需求点。省厅办公室成立了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各地民政局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活动、分工负责、上下一致、层层落实的要求,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了民政法制宣传活动有效开展。在活动过程中,各地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落实工作。同时完善责任目标体系,把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纳入依法行政的重要目标考核中。各地民政部门还由班子成员带队,抽调社会救助、婚姻登记、老龄工作等业务科室的骨干力量组成民政法制宣传队伍。
二是服务群众,注重实效。法制宣传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服务人民群众,贴近民政法治实践。南阳市民政局开展法制宣传进农家活动,下田间村头,使民政干部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周口市出动民政法制宣传车125辆次、印发宣传单6万余份、制作民政法制宣传版面135余块,设立咨询台67个,解答群众咨询4000余人次,悬挂宣传横幅3000余幅,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省民政厅对此次宣传的内容做了统一要求,重点宣传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民政工作业务的专项法律法规等,活动的组织开展,对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服务民生工作大局,着力提高国防意识,发扬拥军优属传统,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助残济困的良好氛围等,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是形式多样,声势较大。各地民政部门在省民政厅统一部署下,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完善了法制一条街、法制宣传长廊、宣传专栏、法制学校、法律书屋、青少年活动教育基地等传统教育基地,加强了广场、机场、车站、景区等公共场所固有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新乡市和济源市民政局邀请市主要领导参加了民政法制宣传展。各地报刊、电视和广播等新闻媒体踊跃参与民政法制宣传活动,以不同形式及时反映活动情况,做到了报纸有文、电视有形、电台有声。各地民政部门立足当地民政工作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反映时代精神、富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新乡市民政局开通网络平台,网上答疑。开封市民政局举办民政法制征文活动。驻马店民政局开展了“民政热线”、“民政300秒”、“民政法规赶庙会”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在社会各界宣传了民政工作,树立了民政部门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自1999年以来,我省民政法制宣传周活动已经连续开展了14年。活动对于培育法治观念、着力营造民政系统良好法治氛围,推进全社会对民政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提升民政法制宣传教育的引导力和影响力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