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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卧龙区认真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待遇

时间:2012-06-19 来源:南阳市卧龙区民政局
    南阳市卧龙区高度重视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参照周边地区做法,结合当地实际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卧龙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工资自2011年下半年起,由原来的每月550元提高到1200元,社区办公经费由原来的每年6000元提高到20000元,并为社区工作人员办理养老保险,所需资金除市级支付外由区级负担,并纳入财政预算。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