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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民政局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

时间:2012-06-29 来源:巩义市民政局 马玉
    一是加强制度保障,出台了《巩义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申请审批程序的通知》,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救灾款物的发放等申请审批程序作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二是狠抓低保评议制度的落实,局里出资为全市315个村(居)委会发放社会救助评议记录本,要求各镇(街道、园区)上报低保材料的同时,评议记录本一并上报,评议记录不合格的不予审批。三是加大对社会救助固定公示栏的检查力度。局里组织干部职工分组对全市村(居)委会社会救助公示栏全面检查,对有问题的村下发整改通知。四是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公示栏建设。对没有建立固定公示栏和公示栏建设不规范的村(居)委会,停止审批所有民政业务,在规定时间整改到位后再恢复相关业务办理。五是建立低保月报表制度。要求各镇(街道、园区)在每月月底前将需要调整、停发及新批户的情况统一报表上报至有关科室,科室汇总后再反馈,避免信息疏漏,实现无缝衔接。六是加强对火化率较低的地方低保对象核查力度,杜绝亡故未火化人员继续骗保行为。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