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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和社区办公经费标准

时间:2012-06-29 来源:安阳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城市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在管理城市、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调动广大社区干部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安阳市政府近日决定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和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标准,出台了《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和办公经费标准的通知》,社区办公经费由120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社区居委会主任(含支部书记)的生活补贴标准由1100元/月提高到1350元/月;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含支部副书记、计生管理员、大学生社区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由1050元/月提高到1300元/月;20091231前在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上工作满15年(含 15年),离职后无固定收入的,生活补贴标准由500元/月提高到600元/月。提高标准后,社区办公经费、社区干部的生活补贴以及社区离退职老干部的生活补贴的增长部分,由市、区财政按2:8比例承担。社区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以后,应由单位交纳的三项社会保险金标准相应提高。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