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在洛阳市举办全国《烈士褒扬条例》贯彻实施研讨会暨培训班
时间:2012-07-05
来源:厅优抚处 杨盛武
6月26日至7月1日,民政部在我省洛阳市举办全国《烈士褒扬条例》贯彻实施研讨会暨培训班。民政部优抚安置局杨国英副局长和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姜秀元副司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毛万春,洛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柳身会见了杨国英副局长一行。省民政厅厅长冯昕,省民政厅副厅长董颍生,分别在第一期、第二期培训班上致辞。来自全国各地从事烈士褒扬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605人分两期参加了培训。培训期间,民政部还召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民政厅(局)优抚处长,召开了《烈士褒扬条例》贯彻实施研讨会。
这次研讨会和培训班是《烈士褒扬条例》颁布实施后民政部首次举办。其目的是帮助全国省、市、县各级从事烈士褒扬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了解掌握《烈士褒扬条例》立法本意、评定烈士的范围和要求、烈属的抚恤优待,以及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法律责任等基本内容。会议对《烈士褒扬条例》的内容详细进行了解读。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