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厅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9-27
来源:厅办公室
豫民办文〔2012〕1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民政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为切实做好我厅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网站影响力,根据厅领导指示,结合我厅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厅门户网站是民政政府信息发布的法定载体,是民政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是我厅宣传民政工作、展示民政形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途径。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对于提高民政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我厅门户网站上线运行的情况看,网站在内容保障方面还存在很大不足,主要表现为:该公开的内容未公开,或未及时公开,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网站的服务水平。因此,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厅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将其作为本地、本单位的日常工作之一,认真予以安排。要明确1名工作责任心强、熟悉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作为信息联络员,负责本部门上网信息的采集、整理、提交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
建设和管理好厅门户网站,是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民政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共同的责任。厅办公室是我厅网站的管理部门,负责规划、建设和管理我厅门户网站。厅规财处负责保障厅机关网站运行的必要经费,确保网站正常运转。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民政局,厅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局)负责本地、本单位上网的信息报送工作,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厅网站上开设专题专栏。各地、各单位、各处(室、局)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与厅办公室的配合协作,做好上网信息报送工作,形成网站建设管理的合力,努力提高我厅网站服务水平。
三、规范程序,及时报送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民政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在报送上网信息前,需对拟上网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本地、本单位、本处(室、局)负责同志审签后方可报送。各地、各单位、各处(室、局)务于2012年10月12日前将今年以来形成的应上网的各类文件、信息、图片及信息联络员姓名、办公电话、手机等信息报送至厅办公室。以后,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本周信息(主要包括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活动等)送交厅办公室,由厅办公室在网站上统一发布。厅办公室将于每季度对各单位报送信息情况进行通报,以推动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联系人:杨晔,联系电话:0371-65506737,接收报送信息邮箱为:hnmzmhwz@126.com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