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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在全国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时间:2012-10-10 来源:厅办公室
    9月27日国务院27日召开全国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回良玉在会上强调,最低生活保障是党和政府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而作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强化责任为主线,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完善法规政策,严格规范管理,切实将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群众纳入保障范围,提高工作透明程度,增强制度执行力度,扩大群众参与深度,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低保工作格局。回良玉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重点部署,切实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低保工作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充实加强基层低保工作力量,做好宣传引导,全力维护好、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河南省政府副省长王铁代表我省在会上作了发言。王铁副省长在发言中指出,河南省连续七年将城乡低保工作纳入向群众承诺办好的十大实事或十项民生工程,围绕完善机制、规范操作、鼓励创新、加强督查的整体思路,强力推进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及时准确地传递给了每一个救助对象。
 一是凝聚合力,完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2011年4月,河南省政府决定全面恢复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所,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2011年5月,我省决定由省纪委牵头,省监察厅、审计厅、财政厅、民政厅等部门联合组织检查组,采用自查自纠、相互推磨检查、省里抽查等方式,对全省农村低保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初步建立了监管低保工作的部门联动机制。目前,我省定期启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检查城乡低保工作,将这种监管机制常态化。
二是加大推力,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操作程序。我省积极建立与物价上涨挂钩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制度,及时提高补助水平,在建立健全城乡低保规范化工作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长期公示”三个环节。自2010年10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强力推行长期固定公示,将低保对象主要信息、保障额度和举报电话在村(居)内显著位置以黑板油漆或不锈钢板报等形式公诸于众,力争以公开求公平、以公开求公正。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积极联合新闻媒体,采取“政府在线”、“民生问答”等形式,宣传社会救助政策,解答群众疑问,解决实际问题,热情对待群众来信来访,让困难群众带着疑虑来、带着满意归。
三是强化引力,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我省一些地方在完善城乡低保工作制度过程中探索和创新了工作模式,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如:南阳市率先运用“4+2”工作法,充分发挥低保对象评议过程中的基层群众民主。平顶山市实行“分层筛选法”,对符合低保条件但因单门独户或不善于处理邻里关系等原因未被评上的困难户,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真正困难的群众能够纳入低保范围。濮阳市范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民政事务委员会,充实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在党委、政府的指导下独立开展低保对象认定和帮扶工作,达到了零上访的社会效果。我省对城乡低保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了褒奖,对先进经验及时进行推广,放大了典型经验的社会效果,有效促进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运行和全省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