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民政局举行自然灾害救助三级响应应急指挥演练
时间:2012-12-04
来源:鹤壁市民政局
根据《鹤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按照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鹤壁市自然灾害救助设定三个应急响应等级,三级为最低响应等级,一级为最高响应等级,一旦灾情损失达到设定响应标准,即启动相应响应措施。此次演练假设我市部分地区发生发生雨雪冰冻灾情,达到三级响应标准,从灾害预警响应、处置灾情信息、确定启动应急响应、三级响应措施、组织进行灾情评估上报、结束响应5个方面进行了应急指挥演练。演练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指挥能力,确保在临灾时能保障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工作高效、有效地进行,达到灾后24小时内对转移安置群众的应急救助到位。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