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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免收市区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时间:2012-12-04 来源:安阳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基本丧葬权益,近日,安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安阳市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免收市区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免除安阳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范围和对象为:在安阳市市区死亡并在安阳市殡仪服务站和安阳市殡仪馆办理殡仪服务及火化事宜的下列人员:一是安阳市市区户籍但不享受丧葬补贴待遇的城乡居民(指死亡后享受丧葬费补助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外的人员);二是在安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安阳户籍的学生,驻安部队现役军人;三是与在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但不享受丧葬补贴待遇的在安居住的外来打工人员;四是市区 “三无”人员(指市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人员);五是公安机关经办认定的无名尸体。
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项目和标准为:免费项目每具遗体火化免收6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共计790元,6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包括:(一)殡仪车运尸费200元(限市区范围内使用普通接尸车辆接运遗体);(二)抬卸尸费60元;(三)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280元;(四)3天内遗体冷藏费150元;(五)卫生防护用品(尸体袋)20元;(六)1年内骨灰寄存费80元。(限在安阳市殡仪馆骨灰寄存)在安阳市市区内死亡的“三无”人员及经公安机关认定的无名尸体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每年年底由市民政、财政审核后给予相应补贴。
办理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审批、结算四个步骤。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