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宝丰县探索农村养老新模式积极推进老年互助家园建设
时间:2012-12-14
来源:平顶山市民政局
平顶山市宝丰县位于河南省中西部,全县共有12个乡镇,总人口52万。为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做饭难、吃饭难、养老难问题,该县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大力开展老年互助家园试点建设工作。目前,全县已建成老年互助家园试点26个,正在建设的有6个。受到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欢迎,中国社会报、中国老年报、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等省内外新闻媒体给予广泛宣传报道和关注。
一、深入调查研究,健全领导组织。宝丰县农村居住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到5万人,人口老龄化比率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近年来,随着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经商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家庭养老力量更加单薄;公办敬老院、老年公寓覆盖人数少,商业化的养老院收费较高,加之老年人有恋土守家情结,不愿离开家门,农村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受到了挑战,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应对挑战,破解难题,该县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决定实施老年互助家园试点工作。为把这一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县政府下发了《宝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农村互助家园试点工作的意见》,成立了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5位副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县发改委、新农办、民政、财政、计生、国土、税务、电力、住建、水利、卫生、司法等17个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新农村互助家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把老年互助家园建设作为民心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强化部门协作,做好政策扶持。宝丰县人民政府制定了优惠措施和政策,鼓励各乡镇开展老年互助家园建设。一是多种途径对老年互助家园建设和运行给予资助,县财政给予3-5万元的补助。互助家园投入使用后,每位入园老人由县乡两级财政给予运行补贴。二是给予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老年服务机构建设方面给予的政策扶持,县直有关部门在各项税费方面予以减免。对计生家庭老人生活费减免50%,减免部分由乡级财政补贴。三是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老年互助家园建设。企业对老年互助家园的捐赠,按照有关税收政策予以优惠。同时,各乡镇在建设老年互助家园过程中,结合新农村建设,打造出各自的特色,使老年互助家园的建设、运行、管理更加规范、完善,更具特色。
三、统一管理标准,合理配置资源。按照“政府主导、村级主办、群众自愿、互助服务”的原则建设、运行、管理。建设互助家园的活动场所由村委会提供,基础设施由村出资购买或利用集体闲置房屋或者是个人捐赠进行改建。入住对象是村民自愿、年满60岁以上、生活能够自理的独居老人、空巢老人,资金来源是由子女承担衣、食和医疗等费用,县财政按照入院人数对水、电、暖等日常开支予以适当补贴。管理模式是村级管理,老人之间互相照顾、共同生活,无偿使用老年互助家园提供的房屋及部分生活用具。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群众、满足需求的原则,依据面积、床位、设施、制度等条件确定建设模式。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入住人员必须签订《老年互助家园入园协议》,互助家园制定了《公物和财务管理制度》、《园长岗位责任制》、《五好园民标准》等,为互助家园在全县推广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加大督导检查,强力推进工作。该县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乡镇、村进行督导,并对老年互助家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反馈。县新闻宣传部门及时进行舆论监督,对好的做法给予了报道和宣传。县新农村互助家园领导小组认真开展检查指导,实行每周汇报制度了解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每月召开一次由乡镇、试点村参加的专题会议,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完成时间,即按照“试点带动,分批实施,全面铺开”的工作要求,力争两年内达到全县全覆盖。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