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新闻 > 业务动态

新乡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推进社区管理创新的意见》

时间:2013-01-31 来源:新乡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新乡市出台了《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推进社区管理创新的意见》(新办【20136号)就全市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推进社区管理创新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

《意见》指出,“十二五”时期,是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的关键时期。到2015年,力争使一批社区达到国家和谐社区标准,有50%的社区达到省级和谐社区标准。到2020年,全市社区组织体系更加健全,社区民主管理制度日趋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社区居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日趋完善,全社会尊重、关心和支持社区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

《意见》要求,要在全市城乡社区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是以社区为单位,按照区域、楼院、单位家属区、户数等划分成若干网格管理责任区,将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自治纳入网格;建立信息发现报告机制,探索建立以社区警务室为核心、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紧密结合、及时化解社区矛盾的信访稳定处置机制。

《意见》要求,要将社区综合用房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科学制定社区发展专项规划,加强社区综合用房的管理。要求市直各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同时,对建设单位(开发商)不严格按照要求规划、预留、交付社区综合用房的,建立了有效的法律救济和制约措施。居委会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随意拆除、出租、出售、转让、抵押、挪用;需拆迁的要由开发单位按标准重建;因居委会撤销合并而腾出的,要由民政部门协调用于社区办公、活动和服务;民政部门要加强此方面的指导、监督、检查。

《意见》还就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积极推行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创新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探索社区工作新模式;发展社区服务;推进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建设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等诸多方面提出了全面的要求。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