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老龄办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
时间:2013-02-06
来源:老龄工作处
根据中组部等16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意见》有关精神,近日,省老龄委办公室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民政厅等部门发出通知,部署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
通知要求,一是要注重加强老年文化工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整合资源,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实效,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工作合力。二是要注重发挥社区和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室)在老年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加强社区文化阵地建设,建成一批集图书室、文化站、娱乐室和室外活动场所等为一体的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多层面地组织老年人就近学习和活动。要把老年大学和老干部活动中心(室)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使更多的老年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三是要注重家庭文化建设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广泛组织开展以孝老爱老为主题的家庭文化活动,开展孝老爱亲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康乃馨敬老助老志愿活动”,积极发挥老年人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通过建言献策、技术服务、政策咨询、人才培养、低龄帮助高龄、“银龄行动”等形式,让老年人在参与和谐城镇建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关注和奉献社会公益事业、关心教育下一代、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贡献智慧和力量。
通知强调,在城镇(村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级城乡规划中,要进一步细化关于老年服务设施建设的内容,尤其是社区文化、娱乐、医疗、健身等服务设施配套,严格标准和规范。加大老年文化建设的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全省老年文化活动的品牌意识,继续开展和推出一批主题活动、系列活动、精品活动。各级文化馆、图书馆、综合文化站和美术馆要结合免费开放政策,依托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等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老年人艺术培训、读书、棋牌、上网等文化娱乐活动。加大对敬老爱老助老模范和老年人发挥作用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及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尊重、关心、爱护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