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拨第二批冬春灾民生活补助资金
时间:2013-02-06
来源:厅救灾处
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拨第二批救灾资金4000万元专项用于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补助,并就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救灾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认真按照财政部、民政部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好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并与此次省下拨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进一步规范资金的审批和发放程序,根据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确保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二是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主动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