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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民政局临时救助规范救助制度让困难群众生活有保障

时间:2013-02-26 来源:长垣县民政局
长垣县民政局对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多管齐下,通过不断拓宽社会救助渠道,使全县救助体系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  
    2011年11月根据《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豫民文[2011]30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长政办[2011]93号),同时制定了临时救助表格、救助流程和各类临时救助补充等工作,明确了长垣县临时救助政策的救助对象、实施范围和条件、救助标准、审批程序等基本内容,让救助工作有章可循。两年来,长垣县民政局不断总结经验,为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制度下足了功夫。
二、加大资金投入 宣传深入到位
根据《长垣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2012年在县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拿出30万元作为临时救助资金,并对临时救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县民政局也加大对临时救助办法的宣传和教育,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宣传页努力宣传临时救助办法,使得该办法人人皆知,深入人心。
三、加快救助时效 确保资金到位
  为使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更加优质、便捷、高效,对因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开辟快速救助通道,做到按要求及时进行紧急救助,力争做到救助资金当月发放,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四、强化监管力度 让临时救助更阳光
为了让救助工作更阳光,县民政局开展临时救助工作中确保救助程序规范准确,做到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金额“四公开”,申请原因、审核意见、审批结果“三公布”,在村公示栏及时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进一步实现了临时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规范资金下发程序,真正发挥临时救助“救急救难”的作用。
长垣县民政局在救助工作中,完善工作制度,保障救助经费,严格程序约束,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让临时救助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有序,力争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解决临时困难。2012年全年我局共收到申请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有153人次,为103户办理了临时救助,共发放临时救助金29.35万元,未发生一起上访举报事件。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