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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困是“民政人”的责任(代表委员问部长)

时间:2013-03-12 来源:人民日报
“决不能让有钱的享受了救助,该救助的却没人管,坚决避免错保、漏保”
政府如何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如何让孤儿健康成长有制度保障?怎样让流浪者回归正常生活?带着代表委员们的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民政部李立国部长。
“我国有大量的低收入家庭、孤儿、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他们迫切需要政府救助和社会帮扶。让他们不缺吃、不缺穿、不缺用,是我们‘民政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李立国掷地有声。
让困难群众有保障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村街道梨树园社区党支部书记余梅代表的问题是:“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该怎样保障?”
  “这个问题提得好。多年来,我们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我国已基本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为基础,以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以及廉租住房、教育救助、司法援助等为支撑,与社会保险、扶贫开发、慈善事业相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李立国加重语气说,一方面,要健全救助制度体系,另一方面,救助对象的资格认定,一定要认真核查经济状况。
  “决不能让有钱的享受了救助,而该救助的却没人管,坚决避免错保、漏保。”李立国说,要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建立和落实救助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真正确保实现应保尽保。
  让孤儿健康成长
  河南罗山县中医院妇产科主任李琦代表的问题是,“民政部对加强孤儿院的建设和监管有什么措施?”
  “从2011年起,中央和地方政府每年投入46亿元,为61.5万名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2012年,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目前,相关政策正在向困境儿童延伸。”李立国用一组温馨的数据回答这个问题。
  “但也要看到,目前仍然存在儿童福利制度不健全、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不高、专业护理人员不足、县(市、区)级儿童福利设施缺少、对个人和民间机构自行收养弃婴孤儿缺少法定管理措施等问题。”李立国严肃地说。
  他说,“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孤儿保障制度,另一方面,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抚养的孤儿在排查的基础上,核实孤儿身份,将其纳入保障体系。同时,还要积极推动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公民收养。”
  让流浪者回家
  “该如何加强主动救助,如何让流浪乞讨人员回归正常生活呢?”这是普米族歌手茸芭莘那委员的问题。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已实施了近10年时间,现在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比如说,职业乞讨者拒绝政府救助,有的流浪未成年人被胁迫、诱骗进行乞讨,也有少数患精神疾病和智障的人员被家庭遗弃,难以回归。”李立国说。
  为解决这些突出问题,2011年,国务院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作了制度性安排,并列支专项经费,民政部等八部委联合开展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
  到2012年底,全国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目标。

  下一步,民政部将推动流出地加强教育和社会保障;推动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的机制;做好流浪乞讨精神智障人员救助和安置工作;支持重点县(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让流浪乞讨人员回归正常生活。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