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时间:2013-03-18
来源:厅老龄工作处
近日,开封市出台《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汴政[2013]16号),进一步明确了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目标任务:一是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按照“有统一名称、服务场地、服务制度、服务队伍、人员职责”的要求,在城市街道、社区建设集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站、点),普遍建立养老服务热线电话、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平台,为居家老人提供家政、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体娱乐和精神慰藉等服务。逐步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二是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整合社区服务资源,按照就近便利、小型多样、功能配套的要求,建设和改造一批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城市社区达到基本覆盖,农村地区达到半数以上覆盖。三是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到2015年,全市新增各类养老服务床位1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30张,实现每个县(区)至少建有一所示范性的养老服务机构。四是建立现代老年产业体系。鼓励企业根据老年人生理特点、精神文化和营养需求,开发、生产和经营老年产品。引导企业开发老年食品、保健康复、老年照护、老年住宅、老年社区、“以房养老”等服务市场。发展老年旅游、老年服装、老年教育和老年文化市场,丰富老年人的文化娱乐生活。五是建设养老服务队伍。到2015年,养老机构内养老护理员与失能老人的比例不低于1:3,与自理老人的比例不低于1:10,全市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增设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逐步建立养老服务岗位政府补贴制度。在养老服务领域率先培养和使用一批高素质的社会工作者。六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市、县、乡、社区四级“12349”养老服务呼叫网络平台。
具体政策措施要求:一是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在棚户区改造、旧城(村)改造和新建小区开发中,将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二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按老年人口规模安排老龄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三是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各级财政每年拨付足额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建立健全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和个人档案;补助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建设;为“三无”、“五保”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扶持农村居家养老工作等。四是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五是落实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优惠政策。在土地、税费、用水用电用暖用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优惠,给予新建的50张床位以上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自建房按每张床位2000元、租用房按每张床位1000元的标准补贴,按每人每月床位运营补贴50元。六是支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优惠的用工政策。七是提倡养医结合。支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老年医疗卫生和老年病护理服务。八是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90-99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100元;10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