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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民政局荣获长垣县委县政府“2012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时间:2013-04-11 来源:长垣县民政局
3月23日,在中共长垣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长垣县民政局荣获长垣县委县政府“2012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2年,县民政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积极探索在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从严纠风、坚决惩治等方面的新途径新办法,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3年,长垣县民政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
    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建设教育活动,通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学习纪检监察有关法规政策等多种形式,做到警钟长鸣,强化廉政效果,提升广大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加强监督,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结合民政职责,对民政专项资金,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同时,进行认真自查,开展救灾、低保等专项资金自查和检查活动。对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的接收、登记、拨付、管理、使用和发放等方面,要求严格遵循各项规定,杜绝截留、沉淀、挪用、挤占和私分等问题。
三、加强学习,提升“民政为民”思想。
    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活动,着重加强思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不断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民政目标。
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素质。
建立健全严格的考勤制度、办事制度,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环节,严格杜绝机关干部职工面对办事群众讲不清楚、不明白、不知道“三不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保证政令畅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民政业务相结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各项民政业务之中。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