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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出台《许昌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时间:2013-04-12 来源:许昌市民政局
近年来,许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出台了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文件,政府加大了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业不断发展。目前,全市各类收养性养老服务机构达170个,床位总数比2005年增长了130%。农村敬老院建设成效显著,集中供养率达到60.8%左右。但是,全市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着社会养老基础设施严重不足且条件简陋,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不完善等问题。
目前,许昌市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到68.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8%,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9.3万人,占老年人的13.5%。据预测,到“十二五”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75.94万人,占总人口的16.1%。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和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高龄化、空巢化的趋势日益加剧,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年群体不断扩大,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剧增。截至目前,全市包括农村敬老院在内的各种养老服务机构总养老床位数约为1.4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的床位数不到21张,远远低于发达国家50张至70张的水平。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加快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发展和老龄化现状相适应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要求,许昌市出台了《许昌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规划》指出,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到2015年,全市80%以上的乡镇建有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要加快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一所政府主办的,以收养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老年养护机构,其中市级规模要达到500张床位,县(市、区)级规模要超过150张床位;对需集中供养的“三无”(无法定赡养人、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老人,在县(市、区)级福利中心优先安置。到2015年,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要在现有基础上新增9000张以上,使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规模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0张。要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鼓励社会资本、社会组织投入养老服务产业。要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建设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开通覆盖全市的“12349”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普遍建立养老服务热线电话、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推广“养老服务15分钟服务圈”建设。同时,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动员、组织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工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除安排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外,要组织义工和志愿者为需要服务的高龄困难老人提供照料服务。积极开展为老服务队伍培训工作,建立和实施为老服务专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到“十二五”末,养老服务队伍的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