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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台前县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

时间:2013-04-25 来源:濮阳市民政局
自2013年1月1日起,台前县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3元,城市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680元和720元。经过此轮调整,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2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至每人每月100元,农村五保供养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520元提高到32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500元增至2220元。
此举是对大力支持濮范台扶贫开发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积极响应,也是落实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本次提标台前县比濮阳市其他县区提标标准高出5%,保障水平在全市位居前列,提高部分将在第二季度予以补发。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