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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时间:2013-05-28 来源:纪检监察室
根据民政部要求和省民政厅年度工作安排,5月6日至17日,省民政厅抽调部分省辖市民政局纪检组长和财会人员会同厅社会事务处、规划财务处、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省2011年和2012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审核财务报表及相关凭证等方式,对全省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试点县(市)的52个县级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进行了普查和抽查。重点检查了2011年和2012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分配下达的地方救助经费保障情况,了解分析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中央和省级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支出结构,重点检查救助补助资金是否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是否存在平调、挤占、挪用、骗取补助资金用于其他业务领域或机构运转等现象。
省民政厅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 4月1日专门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13〕83号),要求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5月2日下发了《全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对检查时间、范围、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了全面部署,编写了《全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手册》,对检查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5月20日,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周旦如专门听取了检查组的汇报,针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从体制机制、管理措施、操作流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个性问题,要求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努力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提高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全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