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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三项措施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时间:2013-06-24 来源:信阳市民政局
一是政策支持。市政府出台《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信政〔2013〕7号),将开展农村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作为全市新时期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方法步骤、时间节点、具体要求。二是配备人员。采取乡镇民政所长兼任农村敬老院法人代表、“政府购买服务”聘用工作人员的方式,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解决人员配备问题。三是督促落实。协调编制部门加快审批进度的同时,结合敬老院星级等级评定考核工作,将完成法人登记列为申报星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首要条件,进一步抓好落实。截止目前,全市共有89所农村敬老院完成法人登记。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