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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民政局三举措开展《老年法》学习宣传活动

时间:2013-07-11 来源:驻马店市民政局
新修订《老年法》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做好《老年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大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市老龄事业的快速发展。驻马店市民政局采取三项措施全面开展《老年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一、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下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对工作进行详细部署。把学习宣传《老年法》与“六五”普法、与“孝文化”宣传以及敬老文明号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系统整合、深度融合,确保各项工作整体推进、相互促进。
二、形式灵活,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精心策划,集中报道,大力宣传,拓宽了全市对《老年法》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截止目前,全市悬挂横幅20条,广播宣传6次,发放宣传资料1337本,现场解答市民相关咨询120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12次。
三、突出重点,确保学习宣传成效。有针对性的宣传社会关注度高的养老、优待、高龄津贴等政策措施,加强调解涉老纠纷工作,做好老年人维权工作。通过全市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的努力,此次活动效果明显,增强了老年人的自身维权意识,在全市形成了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我们将把学习宣传成果转化为推动老龄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开创驻马店市老龄工作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