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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扎实开展农村敬老院建设星级评定工作

时间:2013-08-05 来源:社会救助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进一步提升全省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2]210号),7月中旬,河南省民政厅专门下发紧急通知,专题部署开展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检查工作,从7月17日至7月31日,省民政厅安排抽调部分省辖市分管副局长和科长,组织选派5个工作组,分赴全省各地实地考核,对申报的245所星级敬老院认真开展检查验收评定工作。
此次确定的考评标准,一是以《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参考指标》为依据,逐条逐项进行考核考评。二是凡没有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敬老院不得参评二星级和三星级。
各工作组在检查验收时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星级敬老院评比活动,是将竞争机制引进到敬老院管理工作中,以推动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二是明确标准,严格把关。为了保证评比质量,要按照星级敬老院的评比条件,逐条对照、严格把关、杜绝照顾、宁缺勿滥,确保星级敬老院的模范作用。三是加强管理,措施到位。时值盛夏,要认真查看敬老院管理隐患及敬老院防暑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措施到位,深入基层,走进农村敬老院,与五保老人“零距离接触”,与老人谈心、同食、同饮、同住,体验老人生活状况,使五保老人安度幸福生活。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