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四项举措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时间:2013-08-12
来源:濮阳市民政局
一要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发挥职能,凝聚工作合力,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救助管理工作。
二要建立定期联合巡查救助制度。民政、文明办、公安、城管、卫生、教育和交通部门要成立流浪乞讨人员联合劝导队,加大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巡查力度,确保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
三要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对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行动迟缓、有令不行的部门、单位,联席会议要加强督导督办,强化问责力度,落实部门责任。
四要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以“合力保学、快乐成长”为主题的“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加大对流浪未成年人的主动救助保护力度,做到街面发现一个就主动救助保护一个。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困境未成年人外出流浪乞讨和重复流浪现象。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