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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等3部门下发通知部署探索推进我省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时间:2013-08-13 来源:救灾处
日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河南保监局转发了《民政部财政部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探索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民发〔2012〕234号),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一是提高认识,民政、财政和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把探索建立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抓好落实,确保广大受灾农户真正得到实惠,不断提高农户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调推进、试点先行的工作原则三是搞好调查宣传工作,为农村住房保险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四是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确保农户参保的自主选择权、知情权和自主投保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农户投保农村住房保险。五是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探索既切合实际,农户又接受的模式。借鉴外省的做法,可选择下列一种或几种情况作试点:1.为民政优待和救助的军属、烈属和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户(简称“两属两户”)办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2.选择政府支持、灾害风险程度高、保险意识强、保险机构健全的地区先行试点;3.选择多灾易灾农村地区,如沿黄、沿淮和豫西、豫南等山区先行试点;4.选择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我省集中连片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先行试点。六是财政支持,强化服务。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可结合当地财力状况、农户收入水平、现有减灾救灾政策等,给予农户一定的保险费补贴。补助地区财政部门可根据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财政保险费补贴资金的划拨方式和划拨时间,加强保险费补贴资金监管。
责任编辑: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