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创新“四项执法”努力营造全市社会组织发展良好环境
时间:2013-08-30
来源:郑州市民政局
近年来,郑州市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实施了预防执法、约谈执法、回访执法和跟踪执法“四项执法”联动工作机制,贯穿于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及查处非法组织的全过程,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预防执法。在申请成立社会组织提交有关资料后,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讲明章程和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事项。在对社会组织进行实地审查时,召集社会组织负责人及其理事会成员进行座谈,告知成立后应遵守的法规“高压线”和工作中不可逾越的“红线”,打好“预防针”。强化社会组织法规意识,从而达到成立一个合法一个。二是约谈执法。在年度检查、评估及经常性执法中发现有未按规定变更和换届、活动不经常、重大活动不报告、财务管理不规范、服务对象投诉等问题,及时与其负责人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真正做到“警钟长鸣”。三是跟踪执法。实行督导员定期与社会组织负责人联系制度,就其在场地租赁合同期、证书有效期、换届时间、重大活动报告等方面,做好提醒工作,避免出现违规问题。遇有重大事件时,如抵制日货游行等,及时提醒社会组织要规范言行,正确应对,始终为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四是回访执法。在颁发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或年检工作结束后,通过电话和现场询问等方式开展回访,向社会组织了解登记管理部门在办理审批、年检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和推诿、拖延等现象,同时征求社会组织对民政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建立“四项执法”联动机制,逐步形成了各司其职、群策群防的良好格局,全市社会组织得到进一步规范。两年来共依法查处和取缔非法组织6起,撤销违法社会组织200余家,下达整改通知书129家。市行风评议满意率达到98%。
责任编辑:杨晔